所以,我写B L O G啦。(年轻人的玩意儿 我也玩得起)
这应该算是我 “非正式”的第一篇PO文吧…虽然没什么内涵,也可能是最后一篇。:P
我希望!我不是头热热 尾冷冷的那种人,能有那股“热诚”, “久不久”就给他写那么个一两篇 -
当作是以后 当记者谋生的业前训练也好。
有看到这帖子的人,原谅我的Rojak文法 还有句子语病呐~
…因为我不会替句子化妆,搽Must Kalah ( 这样spell有对吗?)
我喜欢 L O C A L I Z E , 哇哈哈
我的assignment在那里呼唤我,Timmy又phone来叫我去麦当当喝可乐 当下午茶。
两难啊。
可乐很重要,作业也得准时交。
嗯~给自己一个借口:McD的line比HXX的来得stable.
好, 我去!xD
所以,给我这“可有可无”的PO文来个华丽丽的结尾吧!!
BYE.
BYE.
Ps: 妳 做工加油啦。:)